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9    来源:渭南市林业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渭南市林业局机关主要职责

①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市级立法权限,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②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市造林绿化计划,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③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

④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⑤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⑥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⑦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⑧负责全市林业产业工作。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标准化和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林区综合开发;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

⑨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组织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⑩建立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和确定各类林业财政资金预算建议和安排意见;负责全市林业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使用。

⑪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⑫依据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⑬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渭南市林业工作站主要职责

①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②指导全市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承担中、省、市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与监理工作。

③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林业科技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

④指导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良种引进和繁育推广工作;负责全市飞播造林用种调剂及种子检验工作。

⑤负责全市林木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检疫工作,组织全市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群防群治和联防联治。

⑥负责森林资源调查规划与生态效益监测、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审查工作。

3、陕西黄河湿地省级保护区管理处主要职责

①制定保护区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保护区建设项目。

②指导、监督、检查基层各保护站的业务工作。

③负责保护区防火监测、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科学研究。

④承担保护区湿地环境和野生动物疫病监测等工作。
⑤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

⑥调查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制定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规划。

⑦依法管理野生动植物的猎捕(采集)、驯养繁殖(培育)、监督检查野生动植物及产品的经营活动,进行野生动植物科学研究工作。

⑧承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

4、渭南市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主要职责

①宣传和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②受理和督办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林地管理方面破坏森林资源的林政举报和信访案件。

③受理和督办全市木材运输、经营加工方面破坏森林资源的林政举报案件。

④受市林业局委托査办涉及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重大林业行政案件。

⑤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加工、利用、运输进行稽查。

⑥承担涉林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完成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5、渭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①、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拟制和编制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发展规划、扑救预案。

③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④负责开展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⑤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

⑥负责全市森林火灾信息的统计、发布和森林火灾案件的督查。

⑦开展森林防火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应用推广。

⑧负责全市森林防火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林业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管护并重、注重民生的发展理念,积极树立“加快发展、追赶超越”意识,以“绿化秦东大地,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为载体,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抓绿化、保资源、惠民生、促改革,全面完成各项林业工作任务。

1.全力推进重点区域绿化。明确建设任务,建立绿化台账,开展专项督查,实行公开通报,全力推进“绿化秦东大地,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先后组织实施渭蒲渭玉高速、郑西高铁林带建设、国省道路提升改造及大规模的县乡村道路绿化,开展渭河、洛河河堤防护林带建设以及黄渭洛三河支流绿化,实施中心城区“四纵四横”及各县(市、区)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开展村镇、景区、园区绿化,在平原地区营建农田防护林网,集中连片在南北台塬、南北山地和大荔沙苑营建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完成造林绿化56.61万亩,占全年50万亩任务的113.2%,打造了一批标准高、规模大的亮点工程,全市造林绿化水平明显提升。

2.认真实施林业重点工程。按照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中央造林补贴项目以及中幼林抚育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求,坚持整体推进、规模治理,严格把握工程建设范围,认真遵循营造林技术规程,科学选择树种,规范管理资金,扎实组织施工,全面完成各工程建设任务,实现工程造林46.8万亩,占年度40万亩任务的117%,其中人工造林23.6万亩、封山育林10.2万亩、飞播造林3万亩、退化防护林改造10.1万亩,森林抚育21.5万亩,建设“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村26个。全面启动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向省林业厅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申请,华阴、华州、潼关、大荔、合阳5县(市、区)正式申报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目前华阴市已被省林业厅命名为省级森林城市,华州、潼关、大荔、合阳4县(市、区)被列入2018年省森林城市创建计划。

3.继续扩大林业产业规模。充分发挥花椒、冬枣等产品的市场诱导效应,继续开展了市级经济林产业村评选活动,制定产业扶持政策,扩大以核桃、花椒、柿子、红枣为主的干杂果经济林面积,全年新建干杂果经济林16.9万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按照“稳规模重集聚、调结构提档次、延产业促融合”的思路,以苗木花卉基地建设为重点,制定考核办法,强化示范引导,开展科技服务,全推进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全市苗木花卉生产面积达到24万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建成国家级林下经济产业示范基地2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个,全市林下经济面积发展到13万亩,林下养殖各类禽畜60万头(只)。依托森林湿地资源,健全森林湿地公园设施,规范营运模式,加快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度假等生态旅游,森林和湿地公园年接待游客180万人。全市林业总产值117亿元,为省上下达任务的104%,促进了林农增收和区域经济发展。

4.切实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层层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认真开展林地变更调查,持续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努力提高林地林木监管能力,着力建立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有效机制,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扎实安排部署,夯实防火责任,加大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理,强化应急保障,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加大林木种苗检验检疫力度,加强主要病虫害监测预报,严格防控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疫情,及时组织开展病虫害防治,严防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利剑行动”、“清网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占林地、乱伐林木、乱捕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全年侦办各类案件180余起,其中刑事立案11起,逮捕7人,行政处罚150人次,有力保障了森林资源安全。

5.稳步深化林业改革。认真落实中省国有林场改革精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渭南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了《县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将全市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定性定编、设置岗位,全市国有林场主体改革基本完成。以落实林权抵押贷款为重点,继续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规范集体林地流转程序,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完善林权登记管理和服务。扩大集体公益林保险面积,全年办理公益林投保入险485.1万亩,发生理赔款120余万元。不断创新“政策驱动、企业运营、合作社和农户多方参与”的机制,临渭区成立华美白皮松、秦东绿海等花木专业合作社,华州区引进绿化企业、扶持绿新苗木合作社,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模式,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6.不断加大湿地资源保护力度。积极宣传《湿地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和湿地保护的自觉意识。通过生态补水、设置围栏、退耕退养还湿、人工造林和自然恢复等一系列生物工程措施,完成湿地保护与恢复7.9万亩,修建围栏9公里。全面加快湿地公园建设步伐,完成蒲城洛河、华州少华湖和华阴市太华湖3个国家湿地公园的申报和初评,指导合阳县徐水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通过国家林业局现地验收,实施合阳徐水河、大荔朝邑、白水林皋湖湿地公园植被恢复500亩、生态补水700万方、营建码头2座。颁布全市首部地方法规《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使湿地保护与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对非法占用、破坏湿地的行为和问题,设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整改完毕的问题及时进行销帐,确保各类问题全面整改,全年先后对黄河湿地省级保护区采砂取土、退湿还耕、违法建筑等问题进行督查整改,有效保护了湿地自然生态。

7.扎实开展生态脱贫攻坚。严格按照村民推荐、集中公示、县乡审核等选聘程序,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聘用生态护林员1025名,落实生态护林员工资680万元;聘用天保护林员200人,发放管护工资89万元。认真落实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保险等惠民政策,扶持区贫困地区发展,兑付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40万元、退耕还林资金345万元。优先在贫困地区安排生态建设项目,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绿化美化村庄,改善贫困地区生态和人居环境。免费提供苗木、技术,扶持困户发展林业产业,开展各类林业技术培训200多场次,发放资料2.8万余份,培训贫困人口1.3万人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渭南市林业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渭南市林业局本级(机关)

行政单位

2

渭南市林业工作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

陕西省黄河湿地省级保护区管理处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

渭南市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

渭南市森林防火办指挥部办公室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72人;实有人员113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88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无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无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8、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9、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10、2017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表。

11、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12、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4252.43万元,较上年下降3.21%,其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末部分项目结转结余资金作为当年收入以权责发生制执行,2017年年末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均收回,不作为当年收入,待2018年资金重新下达作为2018年收入,故2017年收入小于2016年;支出4252.42万元,较上年下降3.21%,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末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均收回,2018年重新下达,不作为2017年末的结转结余资金,故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小于2016年。

1、收入总计4252.4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4.4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上年下降31.84%,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末部分财政拨款项目结转结余资金作为当年收入以权责发生制执行,2017年年末财政拨款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均收回,不作为当年收入,待2018年资金重新下达,作为2018年收入,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小于2016年。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62.35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其中5万元为科技局拨付湿地鸟类及其生境研究项目资金,3万元为省动管站拨付野生动物疫源监测巡护补助资金,1.5万元为省飞播站拨付飞播造林补助资金,43.85万元为西农大拨付花椒良种栽培技术推广项目资金,9万元为省森防站拨付森林测报项目资金。2017年其他收入较2017年相比下降42.53%,其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发改委拨付森林防火项目前期经费,2017年无此项收入,故2017年其他收入小于2016年。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2255.65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4252.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59.9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9.37万元,较上年增加58.89%,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工资、津贴均高于2016年,同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金额高于2016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45万元,较上年减少46.59%,主要原因是2017年全年退休人员各项支出均由养老中心支付,故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低于2016年;商品和服务支出78.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进一步严格规范机关办公经费开支标准及范围,故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下降。

(2)项目支出2928.2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飞播造林项目及飞播造林补助资金51.2万元,较上年增长590.96%,增长原因:飞播造林当年任务第二年实施,2017年实施2016年飞播造林任务,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43万元,较上年减少86.02%,减少原因:2017年部分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结转下年使用,故2017年支出金额小于2016年;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1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2017年支出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为2016年结转资金,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生态效益补充市级管护费5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2017年支出生态效益补偿市级管护费为2016年结转资金,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4.72万元,较上年减少69.11%,减少原因:2017年部分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故2017年支出金额小于2016年;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46.07万元,较上年减少13.19%,减少原因:2017年森林公安专用设备、警用服装购置较2016年略有减少,故2017年支出金额小于2016年;防治治沙补助资金2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2016年、2017年防沙治沙资金均为10万元,2016年资金结转2017年使用,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林业重点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经费36.82万元,较上年增长206.83%,增长原因:2017年支出资金中有部分为2016年结转资金,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林业成品油补贴9.78万元,较上年增长18.69%,增长原因:2017年公务用车加油费支出略高于2016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19.4万元,较上年增长870%,增长原因:2016年部分资金结转2017年使用,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房租返还资金112.46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2016年房租返还资金73.6万元在当年已用于归还办公楼基建欠款,但基建工程公司2017年才给付票据,支出记账在2017年,故2017年支出数额大于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340万元,较上年增长108.35%,增长原因:2016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为完成全年征收任务后,12月拨付,资金结转2017年使用,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设施冬枣项目资金7.62万元,较上年增长452.17%,增长原因:项目主要建设任务在2017年实施,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花椒良种栽培技术推广项目12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该资金为2017年西农大拨付花椒良种栽培技术推广项目,2016年无此项目;冬枣低产低效改造技术推广项目6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该资金为2017年西农大拨付冬枣低产低效改造技术推广项目,2016年无此项目;优质核桃提质增效项目资金34.53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该资金为2017年下达优质核桃提质增效项目,2016年此项目;抗旱造林综合技术项目资金91.04万元,较上年增长599.77%,增长原因:项目示范园管护任务在2017年实施,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十百千科技示范补助资金0.02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2017年支出金额为该项目结余资金,2016年无此项支出;技术推广项目资金27.96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2017年使用2016年结转资金,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种苗质量项目资金29.85万元,较上年增长139.25%,增长原因:该项目种苗检验室维修改造主要在2017年实施,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省级林业技术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2016年项目资金结转2017年使用,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核桃低产低效改造技术资金7.1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该资金为市科技局2017年拨付核桃低产低效改造技术资金,2016年无此项资金;检疫员培训经费14.81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该经费为省森防站2017年拨付检疫员培训经费,2016年无此项资金;有害生物防治经费20.35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2016年项目资金结转2017年使用,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华山松材线虫病防御体系建设项目513.74万元,较上年增长302.55%,增长原因:2016年支出为项目前期经费,主要建设内容在2017年实施,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森林测报项目资金3.35万元,较上年减少40.71%,减少原因:2017年下达森林测报经费减少,故2017年支出金额小于2016年;森林稽查业务培训费及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补助资金5.85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该资金为市稽查队机构改革工作职能转变后,2017年下达业务经费,2016年无此项资金;退耕还湿试点项目846.32万元,较上年增长779.48%,增长原因:2016年支出项目前期经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2017年实施,故2017年支出金额大于2016年;蒲城、澄城县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80.49万元,较上年减少57.41%,减少原因:2017年为蒲城、澄城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完善后期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工程实施在2016年,故2017年支出金额小于2016年;陕西秦岭北麓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项目500.31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该项目为2017年新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森林防火项目15万元,较上年减少9.8%,减少原因:2017年森林防火项目监理费用减少,故2017年支出金额小于2016年。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64.27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34.43万元,较上年下降31.84%,其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末部分项目结转结余资金作为当年收入以权责发生制执行,2017年年末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均收回,不作为当年收入,待2018年资金重新下达作为2018年收入,故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小于2016年;支出4081.48万元,较上年增长102.1%,其主要原因是:①2017年工资、津贴等支出均高于2016年。②华山松材线虫病防御体系建设、退耕还湿试点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在2017年实施,同时2017年下达陕西秦岭北麓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项目资金,故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高于2016年。其中:基本支出1259.93万元,较上年增加4.27%,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工资、津贴均高于2016年,同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金额高于2016年,故2017年基本支出高于2016年。项目支出2821.55万元,较上年增加247.84%,其主要原因:①华山松材线虫病防御体系建设项目、退耕还湿试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2017年实施,2项目2017年支出金额高于2016年。②陕西秦岭北麓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为2017年新下达项目,故2017年项目支出高于2016年。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27万元,较上年增长12.42%,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金额高于2016年,故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高于2016年。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9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8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1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6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47.43万元,较上年下降38.1%,其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施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故2017年节能环保支出低于2016年。其中:2110506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46万元,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43万元。

(3)农林水支出3859.78万元,较上年增长116.67%,其主要原因:①华山松材线虫病防御体系建设项目、退耕还湿试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2017年实施,2项目2017年支出金额高于2016年。②陕西秦岭北麓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为2017年新下达项目,故2017年农林水支出高于2016年。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359.88万元,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723.78万元,2130205森林培育3.7万元,2130206林业技术推广152.52万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10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0万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4.72万元,2130212湿地保护844.23万元,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46.07万元,2130216林业检疫检测2万元,2130217防沙治沙20万元,2130219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19.29万元,2130232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9.78万元,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648.52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965.2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共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1)人员经费1181.82万元,较上年增长9.59%,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工资、津贴均高于2016年,同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金额高于2016年,故2017年人员经费高于2016年。其中:基本工资462.21万元,津贴补贴96.33万元,奖金53.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85万元,绩效工资201.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45万元,离休费7.09万元,抚恤金0.21万元,生活补助50.53万元,奖励金0.07万元,住房公积金86.01万元,购房补贴0.14万元,采暖补贴7.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万元。

(2)公用经费78.11万元,较上年下降39.91%,其主要原因是:2017进一步严格规范机关办公经费开支标准及范围,故2017年公用经费支出小于2016年。其中:办公费3.8万元,印刷费0.65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1.43万元,邮电费4.24万元,取暖费2.33万元,差旅费1.89万元,维修(护)费1.36万元,会议费0.26万元,培训费0.94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劳务费0.7万元,工会经费14.27万元,福利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表

主要反映本部门项目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2928.22万元,较上年增长220.08%,主要原因:①华山松材线虫病防御体系建设项目、退耕还湿试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2017年实施,2项目2017年支出金额高于2016年。②陕西秦岭北麓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为2017年新下达项目,故2017年项目支出高于2016年。包括飞播造林项目46万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43万元,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10万元,生态效益补充市级管护费50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2.06万元,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46.07万元,防治治沙补助资金20万元,林业重点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经费36.82万元,林业成品油补贴9.78万元,森林防火补助资金17.4万元,房租返还资金112.46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340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设施冬枣项目资金7.62万元,飞播造林补助资金5.2万元,花椒良种栽培技术推广项目12万元,冬枣低产低效改造技术推广项目6万元,优质核桃提质增效项目资金34.53万元,抗旱造林综合技术项目资金91.04万元,十百千科技示范补助资金0.02万元,技术推广项目资金27.96万元,种苗质量项目资金29.85万元,省级林业技术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核桃低产低效改造技术资金7.1万元,检疫员培训经费14.81万元,有害生物防治经费20.35万元,华山松材线虫病防御体系建设项目513.74万元,森林测报项目资金3.35万元,森林稽查业务培训费及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补助资金5.85万元,退耕还湿试点项目846.32万元,动植物保护补助经费2.66万元,森林防火补助资金2万元,森林防火项目前期经费10.86万元,蒲城、澄城县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80.49万元,陕西秦岭北麓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项目489.45万元,森林防火项目15万元。

(四)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72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较上年减少61.4%,其主要原因是:与2017年相比,2016年购置防火专用设备支出金额大,故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小于2016年。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4万元,较上年增长6.5%,其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车辆运转时间增长,车辆维修成本逐年增高,故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高于2016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3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因公出国支出,上年度也无因公出国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无购置车辆支出;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93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6.83%。主要用于办公车辆的加油、维修、保险、高速路通行费等公务用车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47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7%,累计接待5批次、70人。其中:渭南市、韩城市光缆电缆盘检疫案件督办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低产低效经济林提质增效调研暨龙头企业发展运营情况省级核查公务接待费0.09万元,林改工作调研督导公务接待费0.09万元,秋冬季造林绿化暨林业重点工程助力脱贫工作督查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义务植树工作人员用餐0.05万元。

4、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2.19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87.46%,其主要原因是:2016年经省林业厅委托召开全省检疫员执法培训会,故2016年培训费支出高于2017年。

5、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4.23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59.94%,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严格控制业务会议召开次数及会议规模和标准,故2017年会议费支出低于2016年。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3.09万元,较上年增加1.35万元,增长2.61%。主要用于为保障机关运行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3.29万元、印刷费0.49万元、手续费0.06万元、邮电费3.49万元、取暖费1.13万元、维修(护)费0.46万元、培训费0.39万元、劳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4.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6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3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业务工作加重,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略有增长,故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高于2016年。

四、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2130201林业行政运行:反映林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2130206林业技术推广: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8、2130211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9、2130212湿地保护:反映天然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0、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五、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未开展专项业务费、部门整体支出、专项支出绩效自评。

                                                                                                                                   

                                                                                                                                   渭南市林业局

                          2018年8月23日


市林业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