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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

来源:渭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3-07-30 16:11

为促进林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工作有效衔接,近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渭南市林业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要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线索移送、协作督办、协同监督、业务交流等六个方面,全面健全“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院、法院、林业主管部门各自职能优势,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构建最严格的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制度,进一步提升林业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

《意见》要求,要从立案监督、调查取证、诉前程序、提起公诉、案件执行等五个方面,加强部门间的办案协作,建立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形成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的强大合力,共同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意见》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机制落实。要加强沟通协调,创新工作举措,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检察干警、法院干警办理涉林案件业务水平。要强化宣传引导,共同讲好林业、检察、审判协作故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