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渭南市林业局机关主要职责
①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市级立法权限,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②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市造林绿化计划,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③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
④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⑤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⑥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⑦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⑧负责全市林业产业工作。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标准化和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林区综合开发;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
⑨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组织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⑩建立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和确定各类林业财政资金预算建议和安排意见;负责全市林业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使用。
⑪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⑫依据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⑬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渭南市林业工作站主要职责
①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②指导全市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承担中、省、市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与监理工作。
③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林业科技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
④指导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良种引进和繁育推广工作;负责全市飞播造林用种调剂及种子检验工作。
⑤负责全市林木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检疫工作,组织全市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群防群治和联防联治。
⑥负责森林资源调查规划与生态效益监测、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审查工作。
(三)陕西黄河湿地省级保护区管理处主要职责
①制定保护区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保护区建设项目。
②指导、监督、检查基层各保护站的业务工作。
③负责保护区防火监测、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科学研究。
④承担保护区湿地环境和野生动物疫病监测等工作。
⑤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
⑥调查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制定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规划。
⑦依法管理野生动植物的猎捕(采集)、驯养繁殖(培育)、监督检查野生动植物及产品的经营活动,进行野生动植物科学研究工作。
⑧承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
(四)渭南市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主要职责
①宣传和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②受理和督办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林地管理方面破坏森林资源的林政举报和信访案件。
③受理和督办全市木材运输、经营加工方面破坏森林资源的林政举报案件。
④受市林业局委托査办涉及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重大林业行政案件。
⑤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加工、利用、运输进行稽查。
⑥承担涉林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完成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渭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①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拟制和编制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发展规划、扑救预案。
③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④负责开展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⑤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
⑥负责全市森林火灾信息的统计、发布和森林火灾案件的督查。
⑦开展森林防火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应用推广。
⑧负责全市森林防火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林业工程项目,高标准推进市域绿化。全面推进重点区域绿化,以全面完成三年绿化行动任务为目标,突出城镇、村庄身边增绿,聚焦道路、河流、景区绿化,围绕荒山、荒沟、荒沙治理,先后实施了关中环线道路绿化、蒲城唐陵区凿岩客土造林、合阳黄河老崖绿化、华州高塘区域绿化等重点绿化工程,全市今年共完成造林绿化61.1万亩,占年度任务(50万亩)的122.2%。三年累计完成181.6万亩,占三年绿化行动总任务(150万亩)的121.1%,“绿化秦东大地 建设美丽家园”三年绿化行动圆满收官。精心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按照整体推进、规模治理的原则,坚持现地设计现地审批,强化检查验收,严格监督管理,在南北两山两塬集中连片高质量实施工程造林37.2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1.85万亩,封山育林2.9万亩,飞播造林2.5万亩。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美丽渭南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改现场推进会议精神,扎实开展美丽道路宽幅林带建设、美丽村庄建设,编制了渭南市道路绿化提升技术导则,全年完成交通道路绿化857.6公里、村庄绿化594个,分别占全年任务的91.3%和105.9%。中心城市生态绿廊建设顺利启动,编制完成了《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绿廊建设总体规划》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成立了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绿廊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绿廊林带工程土地流转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实施办法》、《关于成立土地流转和环境保障组的通知》、《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绿廊林带秋冬季实验段建设的安排意见》,选取3家信誉良好、业绩突出的绿化公司将渭河南堤高新段、赤水河310国道至西潼高速段(共1270亩)作为秋冬季实验段开始实施,目前已移交项目用地约2.3公里,面积约550亩,完成地表清理500余亩,备用工程苗木3万余株,栽植油松、雪松、白皮松、银杏1.4万多棵,实验段其余地块也正在开展清点登记造册工作。
2、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助推群众脱贫增收。与造林绿化相结合,采取产业园区模式,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干杂果经济林、用材林,全市干杂果经济林面积达到268.32万亩,产量28.25万吨。积极培育现代苗木花卉基地,申报省级苗木花卉示范基地2家,全市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38.8万亩。建成国家级林下经济及绿色产业示范基地2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个,市级林下经济示范点进行指导11个,全市林下种养面积达13万亩。结合当地文化、民俗特色开展森林生态观光、森林休闲度假、湿地游、苗木花卉观赏等生态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综合产值已达1.5亿元。
3、依托资源优势,深入开展生态脱贫攻坚。继续发挥林业资源优势,扎实开展生态脱贫各项工作。续聘生态护林员1015名,发放贫困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680万元,持续精准带动贫困户脱贫。落实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惠农政策,生态效益补偿覆盖全市59个镇676个行政村,发放生态效益补偿金376万元,涉及贫困群众23782户;发放退耕还林补助254.56万元,涉及贫困群众6827户。推进林业产业扶贫,帮助1.5万余户贫困群众发展干杂果经济林、林下种植养殖等林业产业7万亩,为贫困群众增收7000多万元。开展林业科技服务,市县两级林业部门共组织开展技术培训144场次,培训贫困群众1万多人次,提高贫困户脱贫致富的能力。认真开展包村精准扶贫,从临渭区阳郭镇牛寺庙村实际出发,逐户确定帮扶人员和帮扶措施,对贫困户开展养羊、林下养鸡等产业帮扶工作,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聘请林业专家对贫困户进行核桃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培训,累计培训90余人次。组成红袖章志愿者服务队,在牛寺庙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共栽植红叶李、国槐900余株,绿化入村道路1200米。从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支出20万元支持该村做好美丽村庄和产业发展。
4、积极推进林业改革,夯实林业发展基础。以盘活森林资源,增强林业发展活力为目标,积极探索和创新林业发展体制机制及发展方式。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与金融办、国土局出台林权证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规范集体林地流转程序,完善林权登记管理和服务,继续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保证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已累计流转林地9.5万亩。协调金融、财政、保险部门,制定招标方案,印发政策性森林保险实施方案,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中国人保等保险公司,累计对522万亩森林开展保险业务,省市县3级政府补贴保费470万元。不断创新“政策驱动、企业运营、合作社和农户多方参与”的机制,指导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带动林业产业化经营,全市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120家,其中国家级林业合作社2家,国家级绿色产业基地1家,省级林业合作社8家,带动基地建设近60万亩,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贫困户)模式,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5、加强资源管护,守住绿水青山。结合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全市森林督查和秦岭北麓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市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湿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对秦岭北麓、渭北山地开山采矿非法占用林地、乱砍乱伐和盗伐林木、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案件进行了查处,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15起,其中刑事案件30起,涉及秦岭专项整治案件47起,有效遏制了肆意破坏林木、开山采石破坏植被、非法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了全市森林资源安全。扎实开展秦岭北麓专项整治,认真履行林业部门秦岭保护工作责任,坚决查处秦岭涉林违法违规问题,建立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共排查点位1929个,确认涉林问题47个,立案查处47个问题,基本完成了专项整治阶段工作任务。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春、秋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扎实开展“野外违规用火、可燃物清理、隐患排查”三项行动,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安全平稳,未发生一起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制定《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渭南市重要湿地认定办法》,编制完成了《全市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规范细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开展“绿盾2018”专项整治活动,完成2018遥感监测109处新增疑似点核查和22个违规违法点的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保护区范围内违建农家乐、养殖户35家,拆除临建房屋约1484平方米,有效保护了湿地自然生态。认真实施有害生物防治,印发《渭南市关于美国白蛾防控的应急预案通知》,签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书,加大林木种苗检验检疫力度,加强主要病虫害监测预报,严控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疫情,及时组织开展病虫害防治,切实强化林木种苗、造林绿化用苗、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监管,全市检疫执法行动,查处违法案件27起,依法销毁危险苗木1起,严防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蔓延。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渭南市林业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个。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渭南市林业局本级(机关) |
行政单位 |
2 |
渭南市林业工作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3 |
陕西省黄河湿地省级保护区管理处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4 |
渭南市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5 |
渭南市森林防火办指挥部办公室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72人;实有人员112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86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2018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8、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9、2018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10、2018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表。
11、2018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12、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12732.09万元,较上年增长199.41%,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始实施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绿廊林带项目,当年下达投资8400万元;支出12732.09万元,较上年增长199.41%,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末中心城市生态绿廊林带项目才办理前期立项审批手续,资金只支出545.82万元,结转资金在支出总额中占比数额大。
1、收入总计12732.0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63.9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上年增长554.66%,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始实施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绿廊林带项目,当年下达投资84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3.88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其中0.38万元为慈善协会返还扶贫资金,1.5万元为省飞播站拨付飞播种子检验费、2万元为西农大联盟拨付冬枣项目资金,较上年下降93.78%,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科技局拨付湿地鸟类及其生境研究项目等资金,故2018年其他收入小于2017年。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64.2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2732.0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88.8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9.05万元,较上年增长21.34%,其主要原因是当年工资调标,同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金额高于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71万元,较上年下降61.49%,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始住房公积金计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1.12万元,较上年增长3.85%,其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增加。
(2)项目支出2657.6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飞播造林项目35万元,较上年减少23.91%,主要原因是2018年飞播造林实施任务与2017年相比减少1万亩;退耕还林工作经费3.54万元,较上年增长147.55%,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耕还林实施任务大于2017年;重点区域绿化补助资金4.63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此项目;中心城区绿廊项目545.82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2018年开始实施的新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115万元,较上年减少66.18%,主要原因是2018年征占林地减少,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相应减少;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11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级下达森林植被恢复费为购置市级及十个县市区森林资源外业调查系统;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109.49万元,较上年增加137.66%,其主要原因是办理5.10非法占用农用地专案及10.19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专案;防沙治沙补助资金10万元,与上年支出额相同;林业重点工程检查督查工作经费28万元,较上年减少23.95%,主要原因是2017年支出中包含2016年结转资金;森林防火补助资金12.60万元,较上年减少35.05%,主要原因是2017年支出中包含2016年结转资金;2018年飞播造林补助资金3.49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此补助资金;2018年花椒良种栽培技术推广项目0.06万元,较上年减少99.5%,主要原因是主要建设内容在2017年实施,2018年尾款用于支办公印刷费;渭南优质核桃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示范项目资金65.46万元,较上年增加53%,主要原因是2018年用于示范园建设管护劳务费、肥料等费用增加;临渭核桃优质丰产综合配套技术示范项目18.28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此项目;林业检疫检测项目支出2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此项目;林业技术推广项目资金14.41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此项目;抗旱造林综合技术项目资金17.96万元,较上年减少73.08%,主要原因是项目验收完工中,用于示范园建设管护费用减少;有害生物防治经费11.2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此项目;测报项目资金9万元,较2017年增加62%,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置十个县市区美国白娥诱捕器100套。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9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此项目;退耕还湿项目1000万,较上年增长18.2%,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耕还湿1.4万亩,较上年增加1000亩;湿地保护利用与规划95.05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此项目;湿地保护补助项目5.91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此项目;2018年森林管理项目资金为0.95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此项目;2018年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补助资金0.64万元,较上年减少501.56%,主要原因是2018年林业工程质量检查工作业务经费减少;森林资源管理补助资金7.5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此项目。森林防火补助资金18.47万元,较上年减少82.95%,主要原因是2018年森林防火项目会议费及日常监测费用减少;秦岭北麓防火综合治理项目422.15万元,较上年减少13.75%,主要原因是2018年拨付潼关、临渭区项目资金减少。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8685.58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663.93万元,较上年增长554.66%,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始实施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绿廊林带项目,当年下达投资8400万元;支出401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49万元,较上年增长10.2%,主要原因是当年工资调标,同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金额高于2017年;项目支出2623.2万元,较上年下降7.03%,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减少且无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专项补助、苗木质量项目款,同时花椒良种栽培技术推广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在2017年实施。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67万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86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1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21万元;2080101死亡抚恤36.49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128.54万元,其中:2110403自然区保护90万元;2110506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35万元;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3.54万元。
(3)农林水支出3667.48万元,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390.35万元;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780.86万元;2130205森林培育552.31万元;2130206林业科技推广98.15万元;2130207森林资源培养126.95万元;2130212湿地保护1095.05万元;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96.33万元;2130216林业检疫检测2万元;2130217防沙治沙10万元;2130219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9.65万元;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43.89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461.9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共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1)人员经费1307.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66.35万元;津贴补贴104.49万元;奖金84.57万元;绩效工资223.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56.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2万元;住房公积金84.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1.01万元;离休费10.78万元;抚恤金37.23万元;生活补助9.32万元;奖励金0.05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万元。
(2)公用经费81.12万元。其中:办公费2.06万元;咨询费0.92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1.75万元;邮电费0.79万元;取暖费2.07万元;物业管理费4.91万元;差旅费0.23万元;培训费1.30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工会经费11.71万元;福利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8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五)2018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项目支出2657.6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657.63万元,较上年下降9.24%,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减少且无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专项补助、苗木质量项目款,同时花椒良种栽培技术推广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在2017年实施;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2018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1.18万元,较上年下降10.2%,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防火专用物资采购减少;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46万元,较上年增长12.54%,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秦岭北麓专项整治工作,成立4个督察组,先后10多次深入临渭、华州、华阴、潼关4县市区指导工作,同时成立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分赴10个县市区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较预算下降11.13%,其主要原因是响应中省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支出0万元;保有车辆10台,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1万元,较预算下降4.23%,其主要原因是响应中省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8批次、118人,支出0.55万元,较预算下降80.36%,其主要原因是响应中省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91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12.45%,其主要原因是开展2018年开展秦岭北麓专项整治工作,成立4个督察组,先后10多次深入临渭、华州、华阴、潼关4县市区指导工作,同时成立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分赴10个县市区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务接待8批次,118人次,支出0.55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17.02%,主要原因是全系统人员在临渭区阳郭镇扶贫村义务植树用餐及参加第十三届运动会运动员用餐。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12.47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469.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全省森防检疫员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10.4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145.86%,主要原因是:与2017年相比,除举办同类业务会议外,2018年还举办三省五市森林公安联防会议、全市森林火灾报表及信息报送会议,故2018年会议费支出高于2017年。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7%,主要原因是响应中省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四、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未开展专项业务、部门整体支出、专项支出绩效自评。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2130201林业行政运行:反映林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2130206林业技术推广: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