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我局工作的主线,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照《渭南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方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一是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资源保护与法规科,具体负责法治工作,保证工作有人抓,任务落实到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全面学习贯彻有关重要讲话及文件精神。通过理论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和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展开学习,全面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要求,2024年2月,邀请陕西省委党校教授杜宏宠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题进行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我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多次听取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省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依法治林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依法行政,落实体制机制保障。一是组织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落实《渭南市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订或废止意见。例如对《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分工方案>的通知》等两部文件提出清理意见。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如涉及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调整等,均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如修订《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均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者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的,如吾悦广场非法展示展演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生态环境、经济的,进行了风险评估。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并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由资源保护与法规科作为部门内部法制审核主办机构,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等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主动前置法律审查关口。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均属本局法定职权,不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保持一致,需按规定报上级批准的均按要求报上级机关批准。
(三)加强执法管理,文明规范执法。一是依法查办涉林违法案件。依法查办涉林案件,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全市共发现林业行政案件39起,查处39起,查处率100%。二是加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力度。全面摸底全市林业执法查处案件办理情况、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办理程序,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复杂案件进行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原则,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案涉分局和市局业务科室经办人员共同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调查和应对,反向排查工作各环节存在的法律风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宗、行政许可审核转报案件22宗。四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我局制定印发了《渭南市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市直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和《渭南市林业局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指标体系》,由资源保护与法规科牵头,负责各科室、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总结调度,同时我局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购齐配足行政执法记录仪,执法制服,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
(四)运用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学习宣传力度。一是借助重要涉林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印发相关通知、印制和发放宣传物资等方式,提前做好宣传活动日工作部署安排;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湿地保护法宣传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发挥周边学校社区法律宣传优势,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音频、人工讲解法律知识等形式,实地向市民群众大力宣传普及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三是积极联合开展普法学习活动。11月6日,我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培训会。针对《条例》修订实施背景、行政执法实践对修订《条例》的迫切需求、《条例》修订概况、新旧《条例》内容变更沿用情况及《条例》修订深远意义等内容做出详细解读,进一步加深了干部职工对修订《条例》的重要性认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开展案卷评查。2024年共开展案卷评查活动1次,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为重点,精选案例材料,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案例研讨和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监督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人员行政执法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二)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开展。活动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惯性思维和经费不足,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没有根据时代变化,普法活动开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人员,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制度,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治监督、案件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治宣传与培训等工作。全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一是要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工作机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定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部署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分管领导及时组织涉案部门研究办理重大、复杂、疑难行政案件,形成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继续加强与信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探索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解决各类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继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行政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个案监督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及时发现行政主体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整改,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扎实推进林业普法工作。对“4•22”地球日、“12•4”宪法宣传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宣传日、防灾减灾日等宣传节点,根据时代的变化,创新普法服务形式,通过漫画、视频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打造林业法治文化亮点,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五)建立法治培训学习长效机制。通过网络内容学习、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提高履职能力培训、典型案例评审、开展研讨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及证据的收集、法律的综合运用等实践操作层面的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渭南市林业局
2025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