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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渭南市林业局机关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制订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2.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学化等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制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和市政府批准的林地临时占用的初审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制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订全市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市境。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市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市境的审批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制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市级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依法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做好世界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制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制订全市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中省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协调、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森林草原防火、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和建设资金。参与制订全市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省、市级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中、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对全市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督管理。负责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
12.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依据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14.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渭南市林业工作站主要职责
1.承担林木种苗生产,良种苗木引进繁育推广工作,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检验。
2.开展外来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范,组织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调查。
3.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林业适用新技术和科技成果。
4.提供林业科技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
5.负责全市林木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群防群治和联防联治。
6.开展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规划与生态效益监测,编制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
7.承担中、省、市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
8.承担全市飞播造林技术指导工作。
(三)陕西黄河湿地省级保护区管理处主要职责
1.制定保护区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保护区建设项目。
2.指导、监督、检查基层各保护站的业务工作。
3.负责保护区防火监测及周边单位社区联防、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科学研究。
4.承担保护区湿地环境和野生动物疫病监测等工作。
5.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6.调查野生动植物资源,制定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规划。
7.依法管理野生动植物的猎捕(采集)、驯养繁殖(培育),监督检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经营活动,进行野生动植物科学研究。
(四)渭南市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受理和督办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林地管理方面破坏森林资源的林政举报和信访案件。
3.受理和督办全市木材运输、经营加工方面破坏森林资源的林政举报案件。
4.受市林业局委托查办涉及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重大林业行政案件。
5.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加工、利用、运输进行稽查。
6.承担涉林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
7.完成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主要包括:林业局机关、渭南市林业工作站、陕西黄河湿地省级保护区管理处、渭南市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共4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局机关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生态修复与科技科、资源保护与法规科、规划资金科共4个科室。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生态空间由浅绿向深绿迈进的重要历史时期,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已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标志。全市林业系统2021年要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力抓好6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紧盯创建目标狠抓不放,组织编制《渭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创建目标、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紧盯创建短板狠抓不放,紧扣林木覆盖率、宣传知晓率、全民参与率、新建停车场绿化率等创森弱项,着力补齐短板;紧盯责任狠抓不放,围绕完成人工造林24.56万亩、飞播造林5万亩、封山育林27.2万亩、退化林修复5.15万亩、森林抚育20.2万亩任务,将责任到镇村组、到田间地头、到森林资源管理图上。二是扎实推行林长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本级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配套制定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目标考核等制度办法。认真学习《意见》,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内涵,认真学习外地推行林长制成熟经验,提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地推行林长制的有利条件和困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措施,制定林长制推行工作方案。逐步开展试点工作,总结林长制推广的经验和问题不足,为林长制的全面推广提供示范引导,争取圆满完成林长制推行任务。三是持续加强资源监督管理。落实资源保护与发展目标责任制,完善森林督查、林地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涉林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设立界桩和标识牌,建立自然保护地数据库。规范林地用途管制,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组织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充分发挥国有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推进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提高主动监测预警能力。强化湿地资源保护,开展湿地功能恢复,加快推进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四是牢牢坚守生态安全底线。落实责任,强化巡查,完善预警机制,做好森林火情火险、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情疫病防控,使林业生态安全体系更加健全。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建立健全防火机构体系,严格管理野外火源,确保火灾受害率低于0.9‰,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落实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科学预警监测,严格林木种苗检验检疫,全面防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把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内。做好非洲猪瘟等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预防,严防由野生动物传播的重大疫情大范围扩散。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林产品安全事故。五是全力推进产业提质增效。提前做好项目策划包装,从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入手,争取中省更多的项目资金落户渭南。加快推进全市干杂果经济林建设,2021年完成核桃、花椒等特色经济林新建和提升改造15万亩;继续扶持林下经济、苗木花卉、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发展,扶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林业品牌建设,提升渭南林产业竞争力。做好生态脱贫与乡村振兴衔接,继续落实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惠民政策,加强生态护林员动态管理,做好包村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六是着力打造生态绿军。围绕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生态绿军,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植于心。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主题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增强在党意识。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和制度,强化纪律约束,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树立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良好形象。通过组织开展林业岗位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渭南市林业局

2

渭南市林业工作站

3

渭南市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

4

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62人;实有人员93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7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1人。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46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7.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53.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局机关根据去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上缴国库金额情况,编入本年预算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收入增加;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46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67.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53.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局机关根据去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上缴国库金额情况,编入本年预算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7.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53.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局机关根据去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上缴国库金额情况,编入本年预算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收入增加;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46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67.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53.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局机关根据去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上缴国库金额情况,编入本年预算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67.64万元,较上年增加153.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局机关根据去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上缴国库金额情况,编入本年预算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7.64万元,其中:
(1)培训支出(2050803)8.40万元,较上年增加8.40万元,原因是本年将培训费列入此科目。
(2)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7.06万元,较上年增加0.19万元,原因是局机关1名退休人员增加护理费。

(3)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7.20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原因是增加2名退休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09.03万元,较上年减少8.98万元,原因是3名在职人员调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5)行政运行(2130201)385.55万元,较上年增加41.82万元,原因是局机关调入1名在职人员及全体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升档。
(6)事业机构(2130204)720.50万元,较上年增加42.62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升档。
(7)技术推广与转化(2130206)4.4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原因是本年将培训费列入培训支出(2050803),不在此科目列支。
(8)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130299)215.50万元,较上年增加98.5万元,原因是本年局机关根据去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上缴国库金额情况,编入本年预算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支出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7.6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064.08万元,较上年减少3.54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79.30万元,较上年增加160.12万元,原因是本年局机关根据去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上缴国库金额情况,编入本年预算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24.26万元,较上年增加1.29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7.64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40.98万元,较上年增加15.96万元,原因是调入1名在职人员且全体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升档。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01.84万元,较上年增加141.87万元,原因是本年局机关根据去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上缴国库金额情况,编入本年预算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支出增加。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800.56万元,较上年增加5.83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升档。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24.26万元,较上年增加1.29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上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1)按功能支出分类。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3)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0.59万元,较上年减少0.51万元(1.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公务接待费2.4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17.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公务用车运行费28.1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0.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合理控制公车运行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21.4万元,比去年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渭南市林业工作站因业务需要,编入年初预算的业务会议支出增加。其中:会议费支出13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3.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渭南市林业工作站因业务需要,增加了对应会议费。培训费支出8.4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2021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7.6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01.84万元,较上年增加141.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局机关根据去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上缴国库金额情况,编入本年预算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金额增加。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培训支出(2050803):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5.行政运行(21302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事业机构(2130204):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林业技术推广(2130206):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upload/lyj/2023/02/21/202302211611043190662.xls

/upload/lyj/2023/02/21/20230221161104314269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