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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林业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渭南市林业局机关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市级立法权限,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市造林绿化计划,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3、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

4、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负责全市林业产业工作。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标准化和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林区综合开发;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

9、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组织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0、建立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和确定各类林业财政资金预算建议和安排意见;负责全市林业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使用。

11、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2、依据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13、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渭南市林业工作站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2、指导全市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承担中、省、市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与监理工作。

3、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林业科技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

4、指导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良种引进和繁育推广工作;负责全市飞播造林用种调剂及种子检验工作。

5、负责全市林木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检疫工作,组织全市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群防群治和联防联治。

6、负责森林资源调查规划与生态效益监测、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审查工作。

(三)陕西黄河湿地省级保护区管理处主要职责

1、制定保护区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保护区建设项目。

2、指导、监督、检查基层各保护站的业务工作。

3、负责保护区防火监测、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科学研究。

4、承担保护区湿地环境和野生动物疫病监测等工作。
5、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

6、调查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制定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规划。

7、依法管理野生动植物的猎捕(采集)、驯养繁殖(培育)、监督检查野生动植物及产品的经营活动,进行野生动植物科学研究工作。

8、承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

(四)渭南市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受理和督办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林地管理方面破坏森林资源的林政举报和信访案件。

3、受理和督办全市木材运输、经营加工方面破坏森林资源的林政举报案件。

4、受市林业局委托査办涉及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重大林业行政案件。

5、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加工、利用、运输进行稽查。

6、承担涉林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完成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渭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拟制和编制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发展规划、扑救预案。

3、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4、负责开展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5、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

6、负责全市森林火灾信息的统计、发布和森林火灾案件的督查。

7、开展森林防火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应用推广。

8、负责全市森林防火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市林业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全市林业实际,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加大生态治理力度,加强资源保护,着力推进生态脱贫,林业各方面建设均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2019年度全市共完成造林绿化50万亩,360万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业总产值已达到134.1亿元。市林业局先后被国家林草局授予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

(一)国土绿化实现新突破。坚持以“建设生态美丽渭南”为目标,以林业重点工程为依托,以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大力开展造林绿化。高标准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突出城镇、村庄身边增绿,聚焦道路、河流、景区绿化,围绕荒山、荒沟、荒沙治理,打造了蒲城泰陵、桥陵和景陵1.1万亩困难地绿化、华阴500亩东部台塬绿化、潼关西潼高速公路宽幅林带、合阳百良和金峪镇环镇林带等一大批规模大、质量高的亮点工程。扎实推进林业重点工程,按照各项林业重点工程管理办法,采用人工、封育、飞播相结合的方式,在南北两山两塬集中连片、高质量实施工程造林。今年全市完成造林绿化50万亩,完成交通道路绿化1698公里、村庄绿化511个。全市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314.4万人(次),栽植各类苗木1016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90%以上。认真实施中心城市生态绿廊建设,成立了工作机构,编制了项目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完成了作业设计、前期手续报批、试验段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工作,林带项目1期建设已栽植侧柏、五角枫等各类苗木26万余株,完成投资4100万元,分别占任务计划的42.9%和33.3%,计划今冬明春全面完成1期林带造林任务。

(二)资源管护形成新常态。紧扣“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乱征滥占、乱捕滥猎、乱砍滥伐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68起,办理刑事案件19起,确保了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开展全市森林督查,结合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全面排查毁林开垦、采石采矿、工程建设等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滥砍盗伐等问题,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执纪问责,切实保护全市森林生态资源安全。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并印发了《渭南市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9个月的“专项行动”, 共立案侦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精心安排“绿卫2019”渭南森林执法专项行动,印发了《“绿卫2019”渭南森林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各类案件32起,其中行政案件23起,刑事案件9起,罚款11.34万元,有力地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成立渭南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下发了《松材线虫防控方案》等方案,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查堵疫区调运入境、过境的苗木疫木,截至目前处理违规调运苗木6万余株。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建立信息档案,落实管护责任,科学抢救复壮,2811棵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2019年全国古树名木抢救复壮业务培训班在我市举办,我局在会上作交流发言。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扎实开展野外火源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今年全市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火情事件共7起,没有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和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森林防火工作总体平稳。

(三)林业产业实现新飞跃。继续发挥林业行业优势,积极落实林业产业有关优惠政策,坚持项目带动、典型引领,进一步推动林业产业发展。一是在充分尊重农民和村集体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品牌化经营的思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打造了合阳县黄土高原综合治理项目植被恢复与发展干杂果经济林地基、白水县三北工程助推经济林发展等典型,截至目前全市新建花椒、柿子、红枣、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17.7万亩,改造6.55万亩,全市经济林面积达到287.6万亩。二是引导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社,提高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自主创新能力,海天利牌阿胶枣产品被国家农业部认证为绿色食品,临渭区谦顺天然特产有限公司建成核桃精深加工生产线三条,注册的“谦盛”核桃系列产品打响临渭核桃知名度。三是通过建立示范点和示范基地,进一步辐射带动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壮大。目前,全市已在蒲城、富平、临渭、华州发展林下种植中药材、豆类等作物8.2万亩,在临渭和白水县发展林下养殖猪、鸡、鸭等禽畜50万余只。四是采取政府推动、项目带动、资金拉动、群众企业联动的方式方法,大力发展苗木花卉产业。截至目前,全市苗木花卉面积38.8万亩,年产值8.5亿元。五是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结合当地文化、民俗特色,积极开展森林生态观光、森林休闲度假、湿地游、苗木花卉观赏等生态旅游活动,不断壮大森林旅游业发展,生态旅游综合产值已达8000多万元。

(四)生态扶贫书写新篇章。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脱贫办安排部署,结合林业实际,扎实开展生态脱贫工作。优先将林业项目资金向贫困地区安排,今年我局共争取中省市林业项目资金2.96亿元,对5个贫困县下达林业项目资金1.6亿元,占全市林业总投资的54%,促进涉林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对全市1280名生态护林员重新续聘,发放劳务补助780万元。争取新的国家生态护林员指标,新安排护林员1315名。认真落实贫困群众享受的各项惠农政策,督促各地制定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兑付生态效益补偿金412.9万元,涉及贫困群众2.8万户10.3万人;兑付退耕还林补助兑付203.7万元,涉及贫困群众0.35万户1.25万人。免费发放经济林苗木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户大面积栽植,目前已带动贫困户1.9万户6.9万人,累计收入1.13亿元。鼓励涉林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人口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共带动贫困人口增收1103万元。开展核桃、花椒等干杂果经济林栽培管理技术培训会100余次,培训贫困户1.71万人。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开放一批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吸收贫困人口参与林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目前已与贫困群众114人签订用工合同,为其增收180.58万元。

(五)林业宣传打开新局面。大力宣传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意义,培养广大市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渭南林讯》等形式进行林业报道,不断加强与各主流媒体合作,全年累计在中省市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刊发信息50余条,其中在中央电视台、中国绿色时报等国家媒体刊播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成效信息5条,《陕西渭南:湿地成候鸟栖息乐园》等新闻在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播报。《渭南市“最美森林”“最美林业人”揭榜》、《渭南:花椒产业成塬区脱贫主导产业》等信息被中国绿色时报刊发。在新媒体网络平台发布信息34条,在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48条,及时答复政民互动栏目群众咨询建议7条,刊发《渭南林讯》11期,展现全市林业建设进展、典型做法及工作成效情况。举办表彰活动,树好标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7月对2018-2019年度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9月策划组织了全市首届“最美森林”、“最美林业人”评选活动,通过树标杆、立典范,引导全市林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守初心、担使命,激发他们高昂的工作激情,同时吸引了社会各界关注林业生态建设。开展林业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重要节日,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参观摄影展等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10余次,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林业生态建设中。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4个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渭南市林业局(机关)

2

渭南市林业工作站

3

陕西省黄河湿地省级保护区管理处

4

渭南市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

5

渭南市森林防火办指挥部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71人;目前实有人员112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8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决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预算中未编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公开空表。

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5347.15万元,较上年减少7384.93万元,降幅58%,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绿廊林带项目下达投资8400万元;支出5347.15万元,较上年减少7384.93万元,降幅58%,其主要原因是陕西省黄河湿地省级保护区管理处2019年末下达退耕还湿项目资金1000万及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项目资金20万,以上项目于2020年开始实施,项目资金2019年未形成支出。

1、收入总计5347.15万元,较上年下降58%。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0.68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9403.26万元,降幅74.25%,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绿廊林带项目下达投资84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增幅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增长0万元,增幅0%。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增长0万元,增幅0%。

(5)其他收入55.5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其中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站拨付陕西渭南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疫病巡护补助和濒危野生动物野外救护资金11万元,较上年增长11万元,增幅1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目;陕西省飞播工作站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拨付林业工作站科技联盟项目29.5万元,较上年增长29.5万元,增幅1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目;陕西省森林公安局拨付渭南市森林公安15万办案工作经费,较上年增长15万元,增幅1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目。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2030.98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5347.15万元,较上年减少7384.93万元,降幅58%。包括:

(1)基本支出1352.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9.26万元,较上年增长10.22万元,增幅0.08%,其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8万元,较上年减少44.93万元,降幅76.5%,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死亡抚恤支出36.49万元,本年无此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9.75万元,较上年减少1.37万元,降幅1.69%,其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财政局压减2019年部门一般性支出及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

(2)项目支出2294.0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飞播造林项目62.65万元,较上年增长79%,主要原因是2018年飞播造林项目资金结转2019年使用;退耕还林工作经费6.5万元,较上年增长83.62%,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实施任务大于上年;重点区域绿化补助资金435.5万元,较上年增加92%,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资金于2019年当年使用;中心城区绿廊项目1523.74万元,较上年增长179.17%,主要原因是绿廊项目于2019年开工建设,支出增加;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52.27万元,较上年减少52.26%,其主要原因是办理专案支出较上年减少;防沙治沙补助资金5.5万元,较上年减少45%,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中包含2018年结转资金;林业重点工程检查督查工作经费28万元,与上年支出额相同;森林防火补助资金2.93万元,较上年减少70.7%,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中包含2018年结转资金;古树名木保护资金4.5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目。林业科技推广补助资金3万,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目。五个开放一批助力脱贫攻坚奖补资金9.56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目。成品油对林业补贴资金4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支出;青松抢救补助资金2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目。林场改革管理补助资金2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全部为2018年结转资金;房租返还款10.2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中包含2018年结转资金;飞播造林补助工作经费5.48万元,较上年增加39.67%,原因是2019年支出中包含2018年结转资金;林业技术推广项目资金65.37万元,较上年增加36.64%,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中包含2018年结转资金,临渭核桃优质丰产综合配合技术项目,花椒良种丰产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冬枣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推广项目,富平柿子提质增效示范推广项目,潼关花椒丰产栽培技术示范项目均于本年完工,经费在本年支出;有害生物防治经费13.8万元,较上年增加18.84%,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中包含2018年结转资金,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于本年完工,经费在本年支出。珍惜濒危野生动物救护项目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目;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经费为7.05万元,较上年增加90.75%,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全部为2018年结转资金。森林防火补助资金22万元,较上年减少19.11%,主要原因是本年森林防火项目会议费减少;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长0万元,增幅0%。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是按照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1700.32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6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0.68万元,较上年减少9403.26万元,降幅74.25%,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渭南市中心城市生态绿廊林带项目下达投资84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增幅0%。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64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79万元,较上年减少35.71万元,降幅2.57%,其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财政局压减2019年部门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2291.05万元,较上年减少332.15万元,降幅12.66%,其主要原因是陕西省黄河湿地省级保护区管理处2019年末下达退耕还湿项目资金1000万及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项目资金20万,以上项目于2020年开始实施,项目资金2019年未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43.84万元,较上年减少367.85万元,降幅9.17%,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死亡抚恤支出36.49万元,本年无此项支出。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43.84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92万元,较上年减少35.75万元,降幅16.58%,原因是2018年死亡抚恤支出36.49万元,本年无此项支出。

(2)农林水支出3463.92万元,较上年减少203.56万元,降幅5.55%,原因是陕西省黄河湿地省级保护区管理处2019年末下达退耕还湿项目资金1000万及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项目资金20万,以上项目于2020年开始实施,项目资金2019年未支出。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决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43.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5.01万元,较上年减少32.36万元,降幅2.48%,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2名。

公用经费79.75万元,较上年减少1.37万元,降幅1.69%,原因是按照规定财政局压减2019年部门一般性支出。

(2)按照部门决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43.8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265.26万元,较上年增加16.59万元,增幅1.33%,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商品服务支出(302)716.41万元,较上年增长72.37万元,增幅11.24%,原因是绿廊项目于2019年开工建设,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3.77万元,较上年减少44.93万元,降幅76.54%,原因是2018年死亡抚恤支出36.49万元,本年无此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310)1648.39万元,较上年减少411.88万元,

降幅19.99%,原因是陕西秦岭北麓森林防火综合治理项目本年无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支出情况,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与支出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80万元,较上年增长1.02万元,增幅3.81%,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森林公安开展野生动物专案及绿廊项目开工建设,故支出高于2018年,较预算减少5.8万元,降幅17.27%,其主要原因是响应中省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度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增幅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较上年增长0%和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保有车辆9台,购置车辆0台。

2019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7万元,较上年增加1.24万元,增幅4.73%,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森林公安开展野生动物专案及绿廊项目开工建设,故支出高于2018年,主要用于专案差旅、住宿、嫌疑人体检及绿廊项目差旅等,较预算减少3.63万元,降幅11.68%,其主要原因是响应中省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公务接待1批次,6人次,支出0.33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降幅39.84%,其主要原因是响应中省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14.01万元,较上年增长1.54万元,增幅12.43%,主要原因是2019年举办国有林场改革观摩培训活动,故培训费高于2018年。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8.72万元,较上年减少1.68万元,降幅16.13%,主要原因是2019年与同期相比业务会议次数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47.96万元,较上年减少1.96万元,降幅3.92%,主要原因是响应中省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低于2018年。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8.04万元,较上年增长8.04万元,增幅1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2130201林业行政运行:反映林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2019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9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2019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2019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8、2019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9、2019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10、2019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11、2019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12、2019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13、2019年部门决算专项业务经费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14、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2019年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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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林业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