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2000年开始全面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工程涵盖11个县、市、区,其中一期工程到2010年结束,累计完成公益林建设182.5万亩,二期工程从2011年开始实施,目前已完成人工造林10万亩,封山育林19.7万亩。我市天保二期工程补助内容主要有:天保造林、森林抚育、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管护和林区职工五险补助等,国家共投入2440.2亿元。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是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的补偿基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亩15元;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亩5元,2015年起提高到每亩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