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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来源:渭南林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03-08 14:56

 

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渭城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蓬勃开展,营造全社会植绿浓厚氛围,加快推进全市造林绿化和“美丽渭南”建设,市绿化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义务植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3月12日(星期二),时间一天。

二、活动地点

今年义务植树活动设置两个植树点,分别位于华州区渭华起义红色教育基地(上连霍高速,在榆蓝高速高塘出口出高速,沿渭华起义纪念馆方向行驶约5公里到达植树点)和临渭区解放路南塬直观坡面新建段道路两侧区域(经站北街至解放南路,左转到汉马街后向东300米右转进入解放路南扩路到达植树点)。

三、参加人员

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渭城区各企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其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渭南军分区、武警渭南支队、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总工会在渭全体市级领导及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见附件1)主要负责同志在华州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其他人员在临渭区参加活动。

四、几点要求

1.参加华州区植树活动的市委常委由市委办负责通知,其他市级领导和市绿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由所在机关办公室、政治部负责通知,于3月8日18:00前将参加植树活动人员名单和联络人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王博电话:2369162、13572320541)。

2.在临渭区参加植树的单位要及时与包联技术人员(具体人员见附件2)联系,派人于3月11日下午14:00-17:00到植树现场查看并认领植树任务。

3.请参加华州区活动的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协、军分区、武警支队市级领导3月12日上午8:20在市委门口统一乘车,市政府、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总工会市级领导及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3月12日上午8:20在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南二楼平台统一乘车,于9:10前到达植树现场。车辆由市林业局统一安排。

4.参加临渭区植树的各部门单位自行安排车辆,自备栽植工具,组织干部职工于3月12日上午8:30到达植树点,严格按照《2019年市级义务植树技术要点》(附件3),先挖好树坑,经技术指导人员验收填写《领苗单》后领取苗木,栽植验收合格后发放《栽植合格证》。未获得《栽植合格证》视为未完成栽植任务。同时要尽量减少出行车辆,到达活动现场后听从指挥,有序停放。

请渭南日报社、渭南电视台、渭南广播电视台派记者做好本次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联系人:市绿化办王涛(2369162,13909132776 )

附件:1.市绿委成员单位名单。

2.2019年市级义务植树临渭区点任务表。

3.2019年市级义务植树临渭区点技术要点。

渭南市绿化委员会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