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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林业局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

按照《渭南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渭环委会发〔2024〕1号)文件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1)林长履职尽责不断夯实。坚持把林长制作为总抓手,完成市县镇村四级7920名林长责任分区优化调整,将588.63万亩林草湿资源、15个国有林场、28处自然保护地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实现管护全覆盖。严格执行林长会议、巡林、督查制度,市县两级共召开总林长会议29次、发布总林长令29个,林长巡林326人次,协调解决执法监管、项目用地等难题58个。(2)持续推进鸟类保护三年行动。扎实开展鸟类保护专项行动,成立“双组长”工作专班,紧盯“捕、运、售、食、玩、宣”等关键环节,开展联合执法156次,收缴收容鸟类等野生动物1578只,公安机关立案破案49起,陕西黄河湿地鸟类保护成效显著,相关工作被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报道。(3)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新增古树412株,累计在册达3226株,完成15株濒危古树抢救复壮,仓颉手植柏“一树一策”保护通过省级评估并成功入选国家“双百”古树名录。(4)持续抓好秦岭违规穿越专项整治。组织秦岭4县(市、区)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秦岭违规穿越风险点位26个,通过加密巡护频次、值班值守管控等措施,有效劝返违规穿越人员3117人次,坚决守护秦岭生态安全。

(二)聚焦科学绿化,筑牢区域生态屏障。(1)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坚决扛起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的政治责任,以“三北”六期工程建设为重点,聚焦黄渭洛三河沿岸、秦岭北麓、渭北旱塬等重点区域,大力实施渭北地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等重大林业生态工程,克服立地条件差、造林空间受限等困难,全年完成营造林24.68万亩,超额完成22万亩年度任务,全市森林覆盖率由29.62%提升至30.64%,绿色版图稳步扩展。(2)持续推进秦岭生态修复。大力开展秦岭区域人工造林填补林中空地、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方式提升森林质量,持续推进秦岭北麓生态修复。2025年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466万亩任务全面完成。(3)做好林业项目规划编制。立足林业发展需求,明确“十五五”期间营造林任务、森林覆盖率,林业总产值等目标任务,积极构建“两屏、三廊、三带、多地”融合发展格局,高质量策划2026年度中省林业资金申报项目223个。

(三)强化资源管护,守牢生态安全底线。(1)持续强化林草湿地用途管制。严格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全年审核转报22个使用林草地项目并顺利取得省级批复。主动对接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前介入全市33个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选址,精准指导项目避让生态敏感区域。(2)严守森林草原防火底线。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整治,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3)强化有害生物防控。编制《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方案》,全年检疫复检苗木5170.21万株、木材及其制品7967.11立方米,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19.23%、无公害防治率99.13%。(4)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全年核查疑似违法图斑2460个,查办侵占林地、毁林毁草、破坏植被等涉林行政案件75起,办结率100%,有效遏制破坏生态资源违法行为。

(四)推动产业融合,增强林业内生动力。(1)做强特色林产品牌。依托韩城花椒、富平柿饼、大荔冬枣等地域品牌,全市花椒栽培面积达146万亩、柿子40万亩、红枣63万亩、核桃43万亩,带动2.6万余名林农增收,2025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315亿元,首次突破300亿元大关,实现生态修复与群众增收双赢。(2)创新林业发展模式。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理念,推动干杂果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协同发展。依托7个森林公园、11个湿地公园发展生态旅游,年接待游客200余万人次。(3)全面落实林草生态补偿。严格落实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保障惠民举措落地见效,扎实推进2025 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工作,完成补偿资金兑付1720.73 万元,补偿面积107.54 万亩。(4)全力保障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推广应用杀虫灯、粘虫板、生物农药等绿色病虫害防治技术,倡导种植户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施用量,逐步改善土壤环境,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降低食用林产品农药残留风险,从源头保障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全市开展无公害栽培技术培训30场900人次,组织5名专家开展专场指导,解答食用林产品农药使用技术问题30余个,发放资料800余份。

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由我局牵头整改的问题共2个,均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是:

(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野生鸟类违法捕猎贩卖多发频发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正在持续推进当中。具体整改措施是: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3次、市政府专题会3次,研究部署推进落实野生鸟类保护工作。印发《渭南市2026年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令》等文件20余件,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提出任务完成时限等,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严格对照《渭南市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重点风险区域台账,常态化严查各类违法行为。截至2025年底,全市累计排查发现问题线索190条,收缴粘网、铁夹等非法猎捕工具514件,立案破案49起,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0人,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展示展演场所157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依法依规严打、严查、严管涉野生鸟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细落实鸟类保护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形成全社会自觉守护鸟类的良好氛围。

为持续强化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2026年1月,召开全市野生鸟类保护工作推进会,统筹谋划年度工作;3月印发《渭南市2026年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方案》《2026年全市鸟类保护“三年行动”督导包抓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年野生鸟类保护工作明晰路径、压实责任、细化工作要求。

(二)省第三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2022年以来,渭南市林业局仅按照省有关部门部署要求对区域内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了自查,未主动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整改情况:该问题2026年2月24日已完成销号。具体整改措施是:一是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的整改方案》等文件,明确了2025年自然保护地管理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方向,为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管水平,提升管理效能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扎实开展渭南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完成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按照归并、撤销、“天窗”回填等优化规则,撤销4处湿地公园、归并1处湿地公园,将上轮优化后的5类25处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为5类20处,面积优化为194.3万亩,优化成果已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三是组织开展渭南市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全市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累计排查问题18个,其中16个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积极整改。四是组织召开问题验收会议,对照整改内容逐项核查确认,将验收结果及整改情况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按程序完成问题销号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两山”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锚定目标、笃行实干,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作风,全力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林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持续推进鸟类保护三年行动,加快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构建以朝邑湖为核心的湿地鸟类观测体系,强化多部门协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行为。强化古树名木管护。严格执行《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健全完善全市3226株古树名木底册台账,建立分类施策工作方案,落实动态监测与健康评估,精准开展濒危古树抢救复壮。筑牢秦岭生态屏障。持续抓好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立体管控网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建立定期巡查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突出扩绿提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攻坚。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聚焦黄河“几字弯”攻坚区,扎实推进渭北固沟保塬、秦岭中段(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等重点项目,全年高质量完成营造林10万亩,确保造林成活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创新义务植树形式。紧扣3.12植树节和第十八届省运动会契机,广泛开展“秦东添绿 助力省运”主题活动,加强赛事场馆、涉赛道路及周边村庄绿化美化,完成11个“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建设,为省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优美生态环境。

(三)突出底线思维,全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认真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紧盯重点时段、区域、人群,加强宣传引导,狠抓火源管控,推动队伍装备前置,强化巡查值守,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精准防控林业有害生物。持续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防控,摸清防疫重点和分布,建立报告联络机制,提升检疫检测能力,严格外来木材检查和本地企业监管,常态化开展“护绿”行动,确保成灾率控制在3.7‰以内。严查涉林行政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毁林毁草问题排查整治,按期完成疑似违法图斑核查处置;集中开展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资源行为;针对环保督察、审计等反馈问题,建立清单、限期整改销号,坚决守牢林业资源安全底线。

(四)突出产业发展,促进生态惠民富民。巩固提升传统产业。聚焦柿子、冬枣、花椒、核桃四大特色产业,做好标准示范地建设,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全年改造提升经济林1.0万亩,重点扶持3家林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力争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330亿元以上。培育林业新业态,充分挖掘林区资源优势,科学规划发展林下种养殖,探索培育森林康养、生态旅游、农林融合等新业态,力争年接待游客稳定在200万人次以上,拓展“两山”转化路径。加强林产品品牌建设。突出林产品生态品质,强化林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做精做优绿色有机品牌,提升市场附加值与品牌影响力,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