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春以来,全市雨水较少,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极高,为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现公告如下:
一、进入景区、林区人员要主动接受森林防火检查,严禁将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景区、林区。
二、登山、踏青、旅游等户外活动者,严禁在林区吸烟、烧烤和使用明火炉灶。
三、春耕生产期间,严禁在林区及周边焚烧荒草、秸秆、垃圾杂物等一切野外用火。
四、提倡文明祭祀,严禁在祭祖上坟时燃放鞭炮,焚烧香烛、火纸冥币等。
五、中小学校及家长要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教育,要求学生不得野外携带引火媒介和玩火。
以上公告,敬请全市广大城乡居民自觉遵守。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森林火情,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13-2369166)。
渭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