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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渭南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林业局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林业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扎实做好局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通过市林业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52条,在林业政务微博微信发布转发信息107条,在新媒体网络平台发布信息54条,刊发《渭南林讯》5期,及时回应解读群众咨询建议4条。全年累计在中省市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刊发信息70余条,其中在中央电视台、中国绿色时报等国家媒体刊播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成效信息15条。在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开辟林长制和《绿色时代声音“一把手”谈创森》宣传专栏,《不负青山不负人·渭南篇》在《陕西新闻联播》等多家媒体播出,制作了《绿染秦东绘锦绣》专题宣传片。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组织拍摄《村里来了个技术员》主题微电影。积极筹备成立关注森林活动组织机构,办好“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科技宣传月”活动,联合《学习强国》平台创建《黄河湿地生态瞭望》专栏,刊发湿地、森林、鸟类、植物等科普信息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制度,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政务服务办理情况等信息。扎实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领导、工作职能、内设机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审批)等内容,全面反映我局组织机构建设,党务政务成绩,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业务流程等。3月份,聘请网络公司对林业局门户网站进行升级,全年开展网站排查活动2次,及时对网站漏洞整改修复,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开设渭南林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区域内林业动态和成效,积极互动,及时回复网友投诉提问,畅通网络民意,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宣传。

(五)监督保障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局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加强信息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及政民互动等工作。健全完善了《网络管理办法》、《渭南林业信息网信息发布审批表》等,对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上报程序及保密审查进行了明确。在全市林业系统中确定了多名通讯员,制定了工作流程,设立渭南林业政务微博微信管理机构,确定微博微信运行维护人员,及时搜集发布信息,初步形成了功能多样、责任落实、分工明确、上下合力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管理人员缺乏,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还有待提高的问题。2023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宣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意识、学习经验、创新管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一是继续加强领导,规范工作制度,提高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二是以林长制推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生态修复和保护等林业重点工作为抓手,加强林业信息宣传力度;三是强化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推进我市林业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渭南市林业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