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林业局单位概况
渭南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生态修复科、资源保护科、规划资金科;下属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市林业工作站、市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和绿退中心,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93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4名(高级职称任职资格25人、中级职称任职资格13人、初级职称任职资格6人)。多年来,渭南市林业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快推进国土绿化,严格保护森林湿地资源,着力发展林业产业,积极深化林业改革,为推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被国家林草局授予“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先进集体”、“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渭南市林业局单位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林业和草原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制订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等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制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和市政府批准的林地临时占用的初审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制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订全市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市境。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市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市境的审批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制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市级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依法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做好世界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制定全市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制订全市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中省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协调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森林草原防火、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和建设资金。参与制订全市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省、市级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中、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对全市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督管理。负责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计划。
(十二)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依据市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渭南市林业局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一)单位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林业大厦1208室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7、8月份为下午3:00至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电话: 0913-8183200